2014,我在荒野裡找回自己 (Sep-Oct)

走筆至此,已經回顧完了2014年的前2/3,但其實後面的1/3才是最精彩的。2014原本對我來講是一個很難有什麼期待的一年,一趟又一趟的出遊,動機也只不過是想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而已。然而,一路這樣走下來,我發覺自己好像跟之前不太一樣了。






這一篇我選擇分享九月和十月的三趟旅行,分別和自己的同事、家人、朋友一起,沒有一個是獨闖天涯。乍看之下,這不是和我原本「我在荒野裡找回自己」的主題完全相反嗎?

老實說,我從來不相信一個人自己去荒野裡面跑就能找到自己。一個人到荒野的意義主要是讓自己脫離現實生活,重新衡量自己所在意的人事物究竟何者重要;但能到真正定位自己、發現自己會如何做決定、了解自己喜歡什麼討厭什麼,終究得回到群體之中,無論是同事或家人或朋友、個性相似或迥異、自願或者被強迫,只有持續認真的和人互動,去探索自己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我們才能真正認識自己。

所以我其實很感謝上帝讓我有這些跟我一起到處闖蕩的夥伴。透過他們,我越來越了解自己,也越來越知道什麼樣的決定是對自己以及別人最合宜的。


September


四個人的猶他州大冒險


從2012年來到這家南加州的公司,同事間就一直有著組團出去露營的想法。兩年下來,同事已經新陳代謝了不少,但這個未實現的想法似乎仍然被提起。於是在2014年的Labor Day Weekend,我們終於可以出發了,目的地是:Arches National Park & Canyonlands National Park。

比起規劃一趟住在旅館的城市旅行,規劃一趟長途的露營旅行顯然複雜得多,最基本要搞定住宿,就得反覆確認所有的露營裝備都帶齊而且堪用,不夠的得到處去借,營位也得早早訂好,但這還不是最瑣碎的;要在野外煮東西吃,需要準備哪些食材和鍋具、在路上何時何地補充糧食和飲水、需要冷凍的肉品如何在大熱天裡維持低溫⋯⋯,諸如此類的細節不勝枚舉;而且,我自己露營的經驗不算多,同行的同事也有完全無露營經驗的,一切種種都讓這趟旅行像是一場四個人三天半內跑1,200多哩、跑三個州的超級大冒險。

無論如何,我們就這樣出發了。兩男兩女,我心目中長途開車旅行的最佳組合。

Food stop in middle of nowhere


從我們居住的城市Redlands到Arches,總共得開將近10個小時的車;為了趕這跨越三個州的路,我們所有人都提早下班,從Ontario Airport取了車,一輛七人座的SUV。原本還懷疑這輛車會不會太大了,但當所有人的家當包括帳篷、折疊椅 、睡袋、冰櫃甚至枕頭棉被都上了車之後,只見勉強塞下的行李多到把後照鏡的視線整個擋住,才開始慶幸當初選了這輛大車。

除了在Las Vegas短暫停留晚餐 、在St George, UT過夜 、在Richfield, UT採購食材,還有路上因為超速被警察攔下來之外,幾乎所有時間就是四個人在一輛車裡看著窗外的沙漠、高原、草地、叢林急速劃過;還好每個人的手機裡都有著數量可觀的音樂。就這樣聽著陪伴我們長大的那些90年代華語流行歌,一路晃到Arches。

Central Utah


露天劇場正中央的主角,Delicate Arch


進入Arches National Park的時間已接近傍晚,我們直接前往在旅遊書裡曝光率最高的Delicate Arch。事前做了功課,知道這個拱門面朝西邊,得在太陽下山時前往,拍出來的照片才會好看 ,也就決定無論如何,即使是冒著得摸黑搭帳篷的風險,都要分秒必爭的爬上去。


前往拱門的步道是長約1.5哩的上坡路,大多數路段都在裸岩上前進而沒有階梯。考慮到大家體力的差異,我們分成前後兩團行動,還好最後都在日落之前到達Delicate Arch。看到的第一個反應是:終於見到本尊了!從小就不時可以在書本圖片甚至電腦桌面上看到的大明星!



Delicate Arch的周圍被自然力形塑成一個圓弧,遊客就像在圓形露天劇場看戲一樣,沿著這個圓弧三五成群佔地賞景。一路喊累喊熱上來,強風正好把身上的汗水吹乾,但也把所有人的頭髮都不顧情面的吹亂,搞得每個女生照相時都頻頻整理頭髮。



到達營地時天色已經暗了下來,剩下還有餘暉的時間只夠我們把兩頂帳篷搭完,之後順利地生起火來,先煮辛拉麵墊個胃,再享受熟度恰到好處的碳烤牛排。


隔天一大早起來洗碗,才第一次把整個營地的面貌看清楚;清晨低角度的陽光映照在周圍的沉積岩上,烘托出東坡肉般溫暖而可口(?)的紅褐色澤。若不是時值長週末訂不到營位,我們都希望能兩天都住在這裡。


在Landscape Arch,遠望未來


Landscape Arch是一個非常寬大的拱門,因為朝東所以就被我列為「適合早晨拜訪」的景點。前往的路上得經過一段既長又陡、暴露感強的上坡。



攀爬過程中前後碰到兩群台灣人。一群跟我們一樣兩男兩女,看起來年紀也與我們雷同。老實說我一直對於在旅程中跟自己國家的人半路相認沒有太大的興趣,總覺得這樣會影響自己對旅行的投入程度(在車程中或住處碰到的除外);甚至有時候為了避免另一群人注意,會刻意不太講話。



但當我們到了拱門的正下方互相拍照時就破功了。我們躲在Landscape Arch的陰影裡休息,這裡視野遼闊,可以看到國家公園外無邊無際的荒原。陰影下的空間不大,除了我們之外還躲著一個華人家庭,爸爸媽媽帶著年紀跟我們相仿或稍小的孩子。我們這個南方口音的組合(四個人分別來自加州爾灣、台灣台北、福建武夷山 、廣東深圳)果然引起了這個台灣人家庭的注意,於是聊了起來。談話中提到,他們已經來美國30年了,如同我認識的許多ABC父母一樣。

身為一個畢業後留下來工作的人,有時彷彿覺得自己已經在這裡待很久了,但每次碰到這種人才覺得是小巫見大巫(雖然說我們四個人裡面也有人是來美國將近30年的)。工作、拿綠卡 、買房子、生小孩,然後開著RV帶著全家大小到處趴趴走,這就是接下來30年的我們嗎?

在Landscape Arch下望著遠方的同時,我這麼問自己。

Looking out from the Landscape Arch


中午,奇蹟似的找到了有樹蔭的地方野餐。在逼近攝氏40度的氣溫下,有無樹蔭幾乎是天堂與地獄的差別。我們短暫休息並且回到附近的鎮上(Moab)去補充冰塊,確保當天晚餐要烤的牛排能維持低溫。

Canyonlands National Park:一種到處都是峽谷的概念



Arches National Park的孿生兄弟叫做Canyonlands National Park,顧名思義是個到處都是峽谷的地方。這裡不像Arches有許多著名的地標,有的是一種「看來看去到處都是峽谷」的氣氛。



國家公園內的所有道路都開在峽谷頂端的高原平面上,開起車來十分順暢平穩,猶如在平靜無波的海面上航行,平穩到車上同行的同事們全都睡著了。



附近另一個我們刻意停留的點是Dead Horse Point State Park,Colorado River在沈積岩裡鑿出氣勢磅礡的九彎十八拐,而且一直到現在都還活生生的在我們腳下近千米的谷底流動著。在那種情境裡,除了拍照和讚嘆,實在很難想到什麼別的事情。

當創造的神構思、設計這一切並且讓它發生的時候,我人在哪裡呢?



晚上,終於來到可以洗澡的營地,照例早早架起帳篷然後開始barbecue。最後一天是無止盡的長路,一路從Utah回到California。路上我一邊開著車,一邊回想著這趟旅行。


我一直都很相信群體的智慧高於個人,尤其在成員之間互補性很高的時候。同行的夥伴們有著各種讓我意想不到的技能,例如能夠在近十小時的車程內提供不重複的音樂、知道怎麼樣做出最好吃的烤棉花糖(grilled mashmallow) 、知道怎麼樣在短短幾分鐘內從yelp上決定在Las Vegas晚餐要吃什麼 ⋯⋯。這些事情看似不重要,全部組合起來卻能製造一趟近乎完美的旅程。

我自己一個人出去旅行時,往往都用極度理想化的標準在規劃行程,例如什麼早上七點起床、吃早餐、拆帳棚、收東西、行李上車,然後八點整開始一整天的行程,或是覺得我們是年輕人體力好,可以一個半小時走完旅遊書上說要走兩小時的步道。用在這趟的結果,就是所有的行程都有所延遲。

平常自己不喜歡遲到,但旅行中有這些延遲又何妨?最後我們還是把要看的東西都看到了,何況延遲也給我們自己更多空間和彈性去享受風景。我曾經跟不同類型的人起出遊過,碰過誤差正負兩小時內都算on time的時間觀,也碰過慢個五分鐘就大發雷霆的情況。無論如何,當同行的夥伴們能夠彼此互補,還能幫助我意識到「其實可以不用那麼緊張」的時候,和人一起旅行似乎也是一個讓自己成長的好機會。

Green Bay & Door County, WI,誤打誤撞發現包裝工(Packers)的hometown


講了這麼多年,媽媽和小妹終於有機會來美國了。我們決定和大妹一起在芝加哥會合,然後一起去road trip前往北方的森林。

但,哪裡是北方的森林?

原本我想的是Upper Peninsula Michigan,想像我們一起在湖邊的森林裡租一間小木屋,每天就望著湛藍的湖水發呆,聆聽來自四面八方的蟲鳴鳥叫,傍晚時分炊煙裊裊的烤起肉來⋯⋯。但我很快發現,這一切都太理想化了!我們根本沒有那種 「美國時間」可以開單程八個小時的車到UP去,更何況能夠往返的window其實只有三天兩夜而已。於是我決定退而求其次,去不了Michigan,就去Wisconsin吧!然後,把Door County,也就是在密西根湖裡突出來的半島,當成是縮小版的UP。

基於價格考量,我最後還是決定把住宿訂在比較大的城市,在地圖上大概看了位置就選擇了Green Bay。但其實一直到了我們已經在前往的路上,大妹才告訴我,「 綠灣包裝工」(Green Bay Packers)在美國有多受歡迎——在此之前,我對於這個城市和球隊一無所知,選擇住在那裡完全是無心插柳。

結果,我們並沒有多少時間在「北方的森林」裡面。那幾天的我們,舒舒服服睡到自然醒,在旅館裡吃早餐吃到11點,再懶洋洋的出門。拜訪的景點中,唯一比較接近我當初白日夢裡的畫面的,是Whitefish Dunes State Park。


來自台灣的我們,往往以為看得到邊際的水域就是湖,看不到的就是海,但密西根湖之大一口氣打破我們以為的定律。其實它是湖還是海似乎不太重要,一整片藍色從腳下延伸到頭頂,加上身後茂密的森林,能安靜地和難得來美的家人在這裡歇腳賞景,也就心滿意足了。


三個禮拜,我們走過的多數地方並不算是荒野,但我享受這種可以帶著家人到處闖蕩、跟他們分享我的生活的感覺。我的媽媽和兩個妹妹都不是像我這麼戶外活動型、一天不出門就會不自在的人,事前再三推敲 、擬定多套作戰計畫、旅程中保持高度彈性隨時調整,最後規劃出讓我們都可以享受的行程,這讓我頗有成就感。我也再次發現,自己其實非常享受有人可以照顧的感覺。

Getty Center, Los Angeles

Grand Park, Los Angeles

San Diego Zoo

San Diego Zoo Safari Park


October


Joshua Tree National Park 約書亞樹國家公園


第七次了。在南加州兩年半,超過一半的國家公園都還沒去過,但偏偏這個景色單調無聊的國家公園就去了七次,只怪它離我家太近,開車一個半小時就能到。

Ping和Lynn這對夫妻是我在南加州的救命恩人,每次自己在家覺得太孤單或者週末太無聊,就往西70哩跑到他們家去求救。這次十月中適逢我生日,他們也知道我即將離開南加州,就決定反其道而行,往東70哩來我的鎮上逛逛,並且去那個對我來說如家裡後院般熟悉的Joshua Tree National Park。


Joshua Tree National Park的主角就是Joshua Tree,一種生長在乾旱的沙漠中、枝幹向四周伸出如同雙手高舉的樹。在19世紀摩門教徒往西部遷徙的過程中,見到這樣的樹,四圍又都是荒漠,猶如聖經中以色列人進迦南之前經過的曠野一樣,便想起了約書亞向神舉手禱告的樣子,於是這些樹就被稱作約書亞樹。


除了約書亞樹,這裡也可以見到一些在極乾燥環境下風化而成的岩石,有的像是亂石堆,有的則成為矗立數十米高的峭壁,這些峭壁吸引不少人來攀岩。至於我們,不免也得抱持著好奇心,在不知通到哪去的石頭縫隙裡鑽進鑽出。



我是個典型的野孩子,一到戶外就活蹦亂跳,常常別人還沒注意到就衝個雲深不知處;但身為人夫的Ping十分盡責,細心的幫助Lynn爬上幾乎沒有支撐點的岩石,或幫她尋找比較平緩的路徑脫身。他們在這裡展現出來的互動令我羨慕,就如同每次和他們相處時所見。

Ping和Lynn都是很特別的人,一個基本上是外星人,另一個則是全世界唯一一個能和外星人溝通的地球人,他們兩人平常相處起來完全就是一種buddy buddy的感覺,每次拜訪他們家看著他們打鬧都很有紓解壓力的效果;然而到了這種關頭,又會看到他們他們兩人如何發揮彼此之間超高的互補性。我相信對很多人來說,這種不會隨時隨地到處放閃、卻總能在最小的事情上相互扶持的婚姻是最讓人嚮往的。

我們走了兩條長度適中、可看性高的步道,最後來到最輕鬆也最遼闊的景點The Keys View。綿延近百公里的山脈、低谷和農田在眼前一字排開。



每次拜訪Joshua Tree不是烈日就是強風,此次亦然。我們從烈日下存活出來,到回程路上的Morango Casino小小慶祝,也讓我在美國一向安靜的生日變得熱鬧許多。一年多來從他們家得到不少溫暖和安慰,對即將往下一個城市移動的我而言,最後這幾次相聚格外令我珍惜。

若將人生視為一趟旅行,顯然我們身邊並不會有永遠的旅伴;然而,神常會在我們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安排一些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在我們的身邊,短暫的和我們同行。過去這一陣子,我身邊最需要的正是一些瘋瘋癲癲的人,謝謝「受造奇妙」的這對可愛小夫妻。

十月剩下的時間我一口氣去了Death Valley和Yosemite兩個最具代表性的國家公園,遊記待下兩篇分享。

(下接2014,我在荒野裡找回自己 (Death Valley, Manzanar & Mt Whitney Por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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