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菜鳥移民故事 My Fresh-Off-the-Boat Story (3)

前情提要: 我的菜鳥移民故事 MY FRESH-OFF-THE-BOAT STORY (1) 我的菜鳥移民故事 MY FRESH-OFF-THE-BOAT STORY (2)

在美國安頓下來的過程就像是在破關解任務,這些任務包括前面幾篇有提到的,搬入新家、開銀行帳戶、採購生活用品、參加新生訓練、適應學校生活、和室友磨合等等;這幾個任務都完成之後,下一個待解的任務則是——找教會。

我認識的不少朋友都曾在來到美國之後參加過一些教會活動,有的是出於對信仰的好奇,有的是為了在異鄉找到家的感覺,當然也有人是為了找到結婚對象。至於我,想要固定參加一個教會的原因很單純,就是因為自己的信仰,把了解聖經與參與信仰群體視為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來美國這幾年下來,因為多次搬家的關係,參與過好幾個不同的教會,累積下來的心得多到三天三夜都講不完,這篇文章就單純分享2010年剛來時找教會的過程。我不會介紹所有當時去過的教會,只提3個我曾經穩定參與過一段時間的教會——對我來說,這3間都是我心目中非常好、也非常推薦朋友去看看的教會;最後之所以選擇在其中一家穩定參與,當然也不是因為其他兩家比較不好。這點我在文章的最後會稍微說明。

Hope Fellowship Church

https://www.hopefellowshipchurch.org/
Founded in 2003


Hope Fellowship Church是我第一個多次到訪的教會,位在劍橋市(Cambridge)與薩默維爾市(Somerville)交界處的Porter Square附近,紅磚外牆配上純白色的鐘塔構成其簡潔樸素的外觀,從裡到外沒什麼裝飾,教會本身建築物不大,鐘塔也不高,同時又隱身在離大馬路有一小段距離的住宅區裡,姿態非常低調,如果路過不仔細看還真的會以為這只是個稍微氣派一點的私人宅邸。

不只外觀像私人住家,在Hope Fellowship Church作禮拜彷彿是到一個悠閒而友善的美國朋友家作客。打開木門,小小的玄關裡,左邊小木桌上擺放著可以自由取閱的書籍,右邊準備了美國社交場合常見的姓名貼紙(name tag),前方則是一眼就可以望到底的會堂,會堂的後面固定備有咖啡、檸檬汁、布朗尼和餅乾等飲料甜點。我一直記得,常常禮拜開始之後許多人才慢慢走進來,而走進來第一件事情不是低著頭趕緊找位子坐下,而是走到會堂後方倒上一杯咖啡,把紙盤子裝滿甜點,然後慢慢的找到坐位坐下,悠閒的翹著腳,一邊吃東西一邊聽台上的牧師講道,基本上就和在社區電影院裡面看電影沒什麼兩樣。雖然整個教會給人的感覺是非常自在、沒有壓力,講道卻毫不馬乎,總是循著聖經的篇章,一節一節穩紮穩打的講。

我稍稍觀察了一下教會成員的組成,發現整體上來說年紀不大,多是學生或年輕夫妻,族群上雖然還算多元(畢竟離劍橋市的幾所學校都不遠),白人的比例仍明顯高一點。當時每個禮拜天大概有200-300人,不過分散在3堂不同時間的禮拜,因此視覺上每堂禮拜的人數感覺都不多,很少少有坐滿的感覺。

美國教會禮拜的傳統之一是,禮拜程序中會有一段時間,牧師會請大家跟身邊的人寒暄問暖,時間從30秒到5分鐘不等。對我來說這並不陌生,我過去在台灣參加的教會也有類似的程序,唯一不一樣的是得開始練習用英文做短時間的自我介紹和問候;剛來美國的時候這件事情多少會讓我有壓力,但也意外地成為我練習和陌生人用英文對話的機會,後來發現這個技能其實在社交場合還蠻實用呢。

我和Hope Fellowship Church的特殊緣分,就是在10月初某個禮拜天的這個場合開始的。

不可思議的巧遇


記得那個禮拜天早上,我應該還只是第2或第3次到Hope Fellowship Church參加禮拜,照例先唱了第一首歌,然後牧師簡短歡迎並且禱告,之後就是和左鄰右舍問好的時間,在那之前我壓根兒沒有注意附近坐的是誰,心裡只希望等下講英文不要又卡住就好了。沒想到這時候,前排轉過來的竟然是兩個有點熟悉的華人臉孔——

咦,這不是我不久前才剛在台灣學生會活動上認識的那對情侶,麥特和喬西嗎?

剛到波士頓的時候我還沒什麼朋友,頂多就是迎新活動上一群人彼此自我介紹過的那種,除了名字和科系之外根本就一無所知,更不可能知道誰有去哪間教會。因此,在這個非華人而且國際學生比例不高的教會裡,竟然能夠碰到其他的台灣留學生,那一刻整個人興奮得不得了。短短幾分鐘裡我們再次互相自我介紹,發現他們竟然還是我大學的學長姐呢!然而,更讓我驚訝的還在後頭。既然都是台灣人也都參加教會,便順理成章地問對方,你們在台灣是去哪個教會啊?

圖片取自 https://www.hopefellowshipchurch.org/services-and-directions/


「信友堂。」

「啊?我也是去信友堂欸!」

這實在太驚人了,難不成我們除了讀同一所大學還是同一間教會的會友?問題是我以前在教會根本沒聽過或看過這兩個人啊!當下我還不敢高興得太早,還確認了一下你說的是台北信友堂嗎?還是石牌或內湖信友堂?後來我們搞清楚了,麥特和我其實在台北信友堂有重疊一段時間,不過那時候他參加社青團契,我則在服兵役(而且常常被洞八而無法參加教會活動),兩人當然很難有什麼交集,雖然我們有不少共同朋友。至於喬西,那時候正在探索認識這個信仰。

來到美國之後常常覺得,能夠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認識和自己背景特別相似的朋友是很難得的。如果這件事情是發生在一間華人教會裡,我一點都不會覺得意外,但這可是間華人不多的英語教會啊!雖然我後來幾個月跑去探勘別的教會,暫時沒有繼續參加Hope Fellowship Church,這場不可思議的巧遇卻成為我對這個教會的記憶裡特別的一部分。

Park Street Church

https://www.parkstreet.org/
Founded in 1809


Park Street Church是波士頓知名度最高的教會之一,因為它所在的地方就是所有觀光客必走的自由之路(Freedom Trail)起點,同時又是地鐵紅線綠線交叉的轉乘大站(就像台北的忠孝復興站那樣),就算沒去過也一定聽過。

到Park Street Church參加禮拜的流程大致是這樣:進入教會大門,順著玄關裡彎曲的樓梯走上樓,進入二樓大堂,會堂裡有著一排一排的傳統長條木椅(pew),前方有著簡潔但莊嚴的講台,左右兩邊與後方是三樓的閣樓座位(balcony),頭頂上是水晶吊燈;禮拜開始,首先響起的是管風琴聲,接著會眾起立拿著有四部和聲的教會聖詩本唱歌,講道之前全體誦讀主禱文(the Lord’s prayer)並聆聽詩班獻詩,偶爾有其他古典樂器加入;禮拜結束後順著樓梯下到一樓交誼廳,那裡早已準備好了咖啡,有些人會留下來接著上主日學,或者參加下午的團契。

第一次去的感覺是,好熟悉的感覺呀!Park Street Church和我在台灣的教會相似度很高,從建築物本身的設計、聚會程序到教會的大小甚至組織架構都非常像,要不是因為使用的語言是英文,我還以為自己回到了台灣的教會呢!

圖片取自 https://www.parkstreet.org/afternoon-service


這個教會已經有超過200年歷史,這在新英格蘭一點都不罕見,年紀更老的教會在這裡比比皆是;然而,要說有哪個教會過了200年還是始終如一的認真看待信仰,沒有轉型成社會福利機構、博物館或被轉賣成辦公大樓的,除了Park Street Church之外我很難想到第二個。更難能可貴的是,雖然Park Street Church是自由之路上重要的獨立革命歷史景點,但他們並沒有以美國中心主義自居,反而非常努力的國際化——我去參加的時候,兩位主要牧師之一是韓裔美國人,週日下午的國際學生團契(Park Street International Fellowship, PSIF)更是我許多留學生好朋友的第二個家。

過去的經驗告訴我,歷史悠久的大型教會往往有些無奈而沈重的包袱,而且常常面對著明明教會很大卻找不到人做事的窘境,我猜Park Street Church或許也有類似的問題吧!然而,我仍然看到他們在這些限制中努力創新,對外發揮影響力。印象最深刻的是每年的12月31日,當一旁的波士頓公園(Boston Common)擠滿著看跨年煙火的人潮的時候,這個教會總是敞開著大門,邀請所有路過的人到教會裡喝杯熱可可,並且到樓上會堂裡欣賞3小時不間斷的民謠(folk)與藍草(blue grass)音樂現場表演。在低於冰點的氣溫裡,他們努力把教會裡的溫暖分享給週遭的人。

CityLife Presbyterian Church

http://www.citylifeboston.org/
Founded in 2002
圖片取自 http://www.citylifeboston.org/2017/09/citylife-voices/


在我眼中,CityLife Presbyterian Church是一間非常有個性的教會,其中很大一部分遺傳自它的兄長、紐約的Redeemer Presbyterian Church(Timothy Keller的教會)。它是個長老會,也承襲了長老會注重禮拜儀式(liturgy)的傳統,主日崇拜中有著集體誦讀禱文、個人認罪禱告等一個接著一個的程序,但同時也使用著非常獨樹一幟的音樂——會唱傳統古典聖詩,但卻是改編成近代室內樂風格的版本;會唱現代詩歌,但唱的不是美國基督教電台上無限循環的那種CCM(Contemporary Christian Music),而是他們自己的創作與改編,具有強烈的獨立搖滾(indie rock)色彩。

這個教會另一個獨特之處是它的氛圍。由於他們沒有自己的建築物,必須固定租用Revere Hotel Boston的其中一個宴會廳(ballroom),導致每次走進去都覺得像是去參加一場高雅的宴會;其次,這個教會有著比例相當高的第二代亞裔人口,身邊不少人看起來都是一副ABK(American-born Korean)或ABC(American-born Chinese)臉,教會週報上的人名大半有著韓裔與華裔的姓氏。

星級飯店加上高社經地位的會眾,剛開始會讓人覺得瀰漫著一股中產階級的矜持與距離感;不過,自從我開始參加他們的教會小組之後,很快就發現這些都是假象啦!其實教會裡的人還是很溫暖的。

CityLife的小組算是我在美國參加的第一個教會小組(我在Worcester也有參加小組,但不是屬於教會的),內容主要是討論聖經與講道。記得那時候因為英文不好,也還沒那麼習慣用英文參與小組討論的節奏,常常腦袋裡冒出一個想法,還沒組織好要怎麼講,大家就已經前進到下一個話題去了,過了好一段時間才比較能在小組裡講話;不過,大家總是對我的情況相當包容,畢竟他們多數是亞裔第二代,多少了解他們父母當年像我一樣負笈他鄉時面對的文化衝擊。(我必須要說,剛來的前兩年在教會裡受到的包容和鼓勵,真的是我後來英文進步的主要原因之一。)

另一個讓我享受的是小組最後、男女生分開的分享與禱告時間(某個程度上也可以算是men’s talk和women’s talk)。平常在教會裡看起來很矜的大家,在這段時間裡會卸下心防,彼此分享生活中的大小問題(甚至包括「剛剛和老婆吵架了」這類的事情)。那時候我的心頭大患是適應這個國家,還有如何在經濟不足的情況下把書念完,這些問題和他們的很不一樣,但小組裡的大家無論能夠感同身受多少,都願意聽我講並且為我禱告。這是我在跨文化的教會生活中最重要的學習——即使無法完全了解對方的處境,依然可以用心服事彼此。

最後的決定


當這段到處「逛教會」(church shopping)的日子到了尾聲,便是要決定在何處留下來的時候了。那時候我覺得這三個教會都很好,去其中任何一間都可以,甚至用抽籤決定都可以;不過,和當時一起找教會的夥伴討論之後,決定在Hope Fellowship Church定下來。相較於和我過去教會很像的Park Street Church,或是文化背景稍微接近一點點的CityLife Presbyterian Church,其實Hope Fellowship對我來說可能不是最容易參與的;然而,在我固定去Hope Fellowship的那一年(2011-2012)裡,受到的照顧還有學到的功課超乎我原本的想像。

那一年裡我已經比較習慣美國的生活了,不再碰到那麼多文化適應的挫折,但卻有不少感情問題。教會裡的牧師與長老基本上都是美國白人,和我的文化背景其實有相當差距,然而他們都願意撥出時間聽我用有限的英文字彙表達自己當時面對的困擾,甚至其中一位對於感情問題很有經驗的長老還多次邀請我到家裡吃飯並且聊聊;那時候也因為自己波士頓和Worcester兩邊跑,只能參加週日的禮拜,對教會的參與其實不多,但教會裡還是被不少人記得,甚至在我離開兩年之後一次回去拜訪時,牧師仍然記得我。

在Hope Fellowship Church也讓我學到一些將信仰化為實踐的做事方法。例如,他們認為主日禮拜的焦點不是台上的樂手而是上帝,因此刻意讓整個會堂內保持明亮,同時避免在台上打燈,好讓大家不要過度專注在台上的樂團;另外,教會裡很鼓勵使用姓名貼紙(name tag)幫助大家彼此認識,就連在每週台上講道的牧師自己都一定會貼一個(即使全教會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字),用行動說明在教會裡無論台上台下,在神面前大家都是一樣的。

喔對了,還記得前面提到的那對意外相遇的台灣情侶嗎?回到Hope Fellowship之後,麥特和我成為很好的朋友,我常常到他家借宿,有時兩個人就在房間裡men's talk到睡著;我2012年5月20日的碩士班畢業典禮上,他是唯一一個堅持要親自來參加的朋友;如今他和喬西成為夫妻並有了家庭,最近我們聊到當年的相遇還是覺得驚嘆不已。這份友情是我在Hope Fellowship Church的最大的額外收穫。

結語


這就是我剛來美國時的故事——7年半前24歲時來到這裡,慢慢習慣了這裡的生活(雖然還是每天在學習新事物),從每天煩惱是否有錢把書念完到在科技業穩定工作,從默默參與教會到現在可以獨當一面帶領小組甚至教課,也從有交往對象變成單身魯蛇一枚(誤)。這麼長的過程裡,其實菜鳥移民的故事就只是剛開始的那一小段時間,但對我來說卻是最想要寫下來的——最近半年來,我不斷的在思考著自己的軟體工程專業如何能和跨文化、語言、溝通等議題結合,讓差異很大的兩群人可以認識並且接納彼此,而我目前為止最切身也最辛苦的跨文化經驗,就是剛來的那段撞牆期。

我希望自己能夠一直記得那段既新奇卻又充滿挫折的時期,然後用這樣的理解去認識、接納身邊那些來自不同文化的人——不管是美國的少數族裔、非法移民,或是台灣人慣性歧視的東南亞移民與所謂的「426」——這些人和當時的我沒有什麼兩樣,我們都是「移民」,都希望可以在異文化中做自己,也都需要在異文化中被愛。

(按:426是台灣人在網路論壇上對中國大陸籍人士的歧視性用語,意指「死阿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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